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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咖酚散(头痛粉)/0.65g*100袋

单价 ¥- -/- - 元/盒
参考零售价¥60.0
大包装100
生产厂家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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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
业务产品编码:1883
拼音码:AKFS(TTF)
产地: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药品分类:普药OTC
剂 型:散剂
包装单位:
中\大包装:1 \ 100
是否医保:
是否OTC:
是否麻黄碱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1021943

资质信息

药品批件:
认证情况:
质检报告单:

药品说明书

药品说明书请以实际药品说明书为准
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阿司匹林、对乙酰氨基酚、咖啡因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;味微酸苦;遇湿气易变质
【功能主治】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成人一次1包,若持续发热或疼痛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次
【不良反应】1、较常见的有恶心、呕吐、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。 2、较少见或罕见的有: (1)胃肠道出血或溃疡,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。 (2)过敏性支气管哮喘。 (3)皮疹、荨麻疹、皮肤瘙痒等。 (4)血尿、眩晕和肝脏损害
【禁忌】1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2、喘息、鼻息肉综合征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。 3、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。 4、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。 5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、痛风、心功能不全、鼻出血、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。 3、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4、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5、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6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不宜与抗凝药(如双香豆素、肝素)同用。 2、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,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。 3、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、颠茄类药物同服。 4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【贮藏】密封,遮光,在干燥处保存。
【包装】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第十册WS-10001-(HD-0941)-2002及国家药品标准第十六册(1-16册)勘误及修订